2019初三以良心为主题优秀作文1200字

初三作文 时间:2019-06-15 良心 优秀作文 主题 

  2019初三以良心主题优秀作文1200字(一):坚守良知

  古人云: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也许在他们的理念中,每个人来到人世间,生命之神就赋予我们良知。然而,我们痛心地看到,在复杂与忙碌的当今社会,人类所具有的基本本性——良知,正在悄悄的发生变质,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。

  去年,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令人匪夷所思的新闻:由于猪肉价格不断上涨,某肉包店以废纸箱与病死猪肉以6比4的比例混合制成的“黑心肉包”,正面向市场进行疯狂销售。

  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,是划在神州大地上的一道深刻的伤痕,24万逝者,时光不会忘记,生者永远铭记与祭奠。然而,在大地震30周年纪念之际,有人却从中找到“商机”,一家公司树立了一道“地震纪念碑”,明码实价“正面刻名1000元,背面刻名800元”。我不知道商家是抱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态来“纪念”这人类的悲剧,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有金钱与利益。

  当看到这些新闻,我内心不由得微微颤抖,商家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,竟然到了如此地步,他们的做法完全超出道德的最低标准,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。

  关于这类的新闻还不止于此,“掺沙米”、“注水猪”、“豆腐渣工程”、“黑心棉”“大头婴儿奶粉”等等,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词汇,心里只有愤怒,内心只有隐隐作痛,真让人不禁呐喊:天啊,这世上还有没有良知?

  郭沫若说过这样的一句话“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,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”。没错,具备良知是人类活在世上的基本条件,良知在一个人的内心中死亡,那么他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,只会遭人唾弃;一个社会的崛起,是正义举起社会的明天,但正义慢慢的衰退直到沦亡,那么,明天将会是乌云密布,大雨倾盆。只有我们坚守良知,高举正义,我们的明天会是风和日丽,阳光灿烂。

  良知,是道德的最低标准,是法律的底线,是行为与理智的捍卫者。一个具有良知的人,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不会超出道德和法律的范围之外,对外对得起天地社会,对内经得起良心的拷问。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良知,那么他会丧失做人的基本准则,他的人生将会是生为天理所不容,死为人民所唾弃。正如卢梭所说的“良心,你是善与恶的评判者”,因此,我们应该有理由让这“批判者”深入人心,在我们内心根深蒂固。

  当代的青少年,肩负着祖国未来的使命,然而,部分青少年盲目接受新生事物,掌握先进技术却用于非法之道,网络黑客、破译密码等等,实在不能令人不担忧,我们接受高水平的教育,更应该学会坚守良知,让良知在我们身上根深蒂固,而不是让良知在我们身上销声匿迹。

  阳光照在墙上,良知应该刻在心头。坚守良知,高举正义。

  最后,我想用劳伦斯的话来作为本文的结尾,“每个人都必须按自己心灵的良心来生活,但不是按照任何理想。是良心屈从于信条,或理念,或传统,甚至是内在冲动,那是我们的堕落”。

  2019初三以良心为主题优秀作文1200字(二):良心

  有一件最古老的“老古董”,比明代的木器、宋代的官窑、唐代的彩俑、汉代的钱币、战国的铜器都更古老。可是,拍卖商说,卖不出钱,拍不出价。“不是都说这东西值钱吗?”“这东西是贵重,但不值钱,贵重不等于值钱,更不等于能卖出个价钱来!”你猜是什么?对了,就是这个“良心”。良,好的意思,就是古人说的仁,良心也就是与好心、善心、爱心、同情心意思相近的一类。它是古老,人之能称为人的那一天起,就讲它了。

  说不能卖,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能卖。光天化日下,没人拿出来卖,也不知它是个什么样子,更没有人出钱买。

  说不能卖,也不尽然,不是经常听到这样的话:“这个人把良心卖给魔鬼了。”“这是个出卖良心的家伙!”“干什么都行,卖良心的事咱可不能做。”这些话常在耳边转,可见良心还是有人在卖。

  光天化日下不卖,悄悄地卖,黑市买卖,天知地知自己知。什么人在卖?什么时候卖?大概老百姓心中都有数。比方说,鬼子进了北京城,有个人卖了良心,他叫周作人,尽管他“五四”时还是个骁将,但从此后人们说他是汉奸。过去有卖良心的,今天也有,今后还会有。卖良心换什么?有换钱的,有换官的,有换名誉地位的,虽说是私下里进行,但一卖掉了良心,人就不是原来那个人了,还是商人,叫奸商,还是当官的,叫贪官,还是……但还能不能叫人?难说。

  良心好像是从娘胎里带来的,像贾宝玉挂在脖子上那石坠儿,在自己身上搁着时,不觉得是个宝贝,真有一天卖了,才知道没有了良心,活着就不像个人了。就这一点说,人人知道它厉害。于是良心两个字,就像橡皮糖,在每张嘴里嚼:“没良心的啊!”“天理良心呀!”“良心叫狗吃了的!”“凭良心!”“摸着良心再说!”在这些比流行歌曲更流行的市井咒语里,我们感觉到的常常不是良心,而是用良心当盾牌,藏在盾牌后的形形色色不良之心。

  老百姓做人有个最基本的准则:昧良心的事不能干。这话简单,这话也厉害,这是从有了人以来,最起码的“人的标准”。什么是好人,什么是成功的人,什么是社会的精英,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,但“算不算个人”,从古到今只有一个标准:不做昧良心的事。做了这样的事,良心就卖给别人了。

  都这么说,天知地知自知。那么自己的良心还在不在怀里揣着,万一自己也弄不清楚怎么办?说是“摸着良心”,往哪儿摸呀?我认为,有三条可以作为自测标准:一是没做过那种会自己骂自己不是个东西的事情,二是不会因为做了哪件事为它做噩梦,三是半夜不怕鬼敲门也不怕警官来敲门。能这样,放心吧,良心还在自己怀里,没卖!